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23 15:54 来源:计财科 万析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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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九编发〔20216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水利行业规划及水利项目的前期技术认证工作,开展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开展其他涉水事务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内设科7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经营室、规划室、设计室、测量队、地勘队。

编制人数小计56,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4自收自支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96,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0,行政在职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8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45,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49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4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29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49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18万元,资本性支出27.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5万元;农林水支出1219.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8万元;资本性支出2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27.1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14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台。

()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九江市水利技术应用中心"三"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资本性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职业年金支出: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