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水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2-06 09:45 来源:办公室 李晓明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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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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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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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引领,统筹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水平,全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是坚持防抗并举,水旱灾害防御扎实有效。2023年九江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形势总体平稳,但局部地区仍有发生短时强降雨、阶段性旱情。市水利局始终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两手硬,全力以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及时完工2022年度138个水毁修复项目,全面完成全市1186座水库、374座堤防等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应急预案的编修报审和技术审查,突出加强跨区域堤防管理责任压实和联防联查机制的落实运行,压紧压实各级水工程管理防汛责任。以各县自查和市级水利综合督查的形式,组织开展防洪隐患问题专项排查,通过“一县一单”下发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专人负责全面督导问效,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防洪隐患。同时从市本级选调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队伍,为水旱灾害防御奠定技术支撑。有效应对5月下旬多轮强降雨和7月超强台风“杜苏芮等极端天气,全年未出现重大险情灾情,较好完成相应防御任务。二是科学做好防旱抗旱。7月后,依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分析,市水利局突出防汛重点不松懈,抗旱工作早准备,印发《九江市水利局关于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汛旱转换阶段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各地根据本地水源条件和2022年供水受影响情况提前制定缺水预案和行业抗旱预案方案,组建包片工作组深入各县区了解抗旱基本情况并现场指导抗旱准备工作。根据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水库蓄水状况实际,实行“一库一策”“一河一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蓄水,有效应对后期旱情。

二是坚持大干快上,水利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牢牢把握国家投资政策“窗口期”,多渠道扩大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谋划实施了一大批促生产、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一是水利投资再创新高。全年落实水利投资68.83亿元,较2022年增长18.56%,再创历史新高。二是重大项目全力推进。国家150项重大项目长江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于2023年7月15日提前4个月完工,完成投资13.45亿元。全年先后实施8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6个重点易涝区治理、4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座新建中型灌区、5个五河治理、3个中小河流治理、13 个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面上水利项目。全面完成532座省级重点山塘整治任务,成功创建15座省级“红旗”山塘。三是建设后劲持续增强。积极谋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重点推进163个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148.29亿元,其中2024年建设项目106个,总投资69.09亿元;2025年建设项目57个,总投资79.2亿元。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水利工程监管有效提升。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高质量推进。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围绕17项工作任务和6个排查重点,全面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地以问题促提升,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持续推进水利行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有效落实。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8家水利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5个水电站认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理念,部署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持续夯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督事前告知预警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行为以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实体质量“飞检”,持续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管控。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有效促进市、县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三是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管理。持续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大数据预警、在线异议投诉、招标档案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移动系统等任务落地落实,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提前公布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招投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出借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出借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召开全市水利招标投标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及业务培训会,对在库专家资格条件和专业匹配情况进行全面复审复核。不断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履约行为评价赋分标准进行细化,对履约行为评价人工赋分超过95分的项目进行全覆盖复核。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督促落实,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抽检复核,对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四是强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成1521座水利工程常态化评价和7座新创建标准化管理水利工程,申报34座水利工程列入水利部2023-2025年标准化管理新创建评价计划,长江永安堤通过水利部标准化管理评价验收。五是强化水库移民后扶管理。累计投入后期扶持资金4.36亿元,发放移民直补8800万元,惠及移民超15万人次。实施后扶项目2884个,落实投资3.48亿元,有效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移民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指导修水县成功创建全省解决水库移民突出问题县,获省水利厅奖励安排解决水库移民突出问题资金1500万元。

四是坚持系统治理,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推动全市河湖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一是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设立各级河湖长2458名,配备基层河湖管护和保洁员6523人,竖立河(湖)长公示牌1626块,全年组织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巡河巡湖12.3万次。大力开展工业污染、城乡生活垃圾及污水等14个清河行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四不两直”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暗访督查。组建市县两级水利、渔政、公安、海事等联合执法队,开展常态化执法和专项执法,全年累计开展监督执法巡查次数2218次。与长江委共同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协作机制,解决跨界区域涉水问题。全面启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加快幸福河湖项目建设,指导各地编制完成13条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完成投资8.24亿元。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拓展延伸河湖划界,扩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范围,指导各地对流域面积10-50km²的354条河流、已建立湖长制尚未划界湖泊进行全面复核,对有管理任务的河湖全部完成划界。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推进实施全市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成立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行动目标、行动范围和“四乱”问题具体处置原则,指导各地有效推进河湖“清四乱”。有序推进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修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三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进一步向节约集约转变。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合同节水管理,完成110套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建设任务,辖区内1743家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户计划用水全部下达。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市11个县(市、区)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成比例达91.2%。全面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38家,省级节水型园区4个,省级节水型高校3个。进一步健全完善再生水利用政策体系,先后修编《九江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和《九江市市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等7个办法、规划。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程建设。四是深入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坚持综合治理与依法监管相结合,持续推动水土流失“减存量、遏增量”。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闭环监管,通过信息化项目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书面检查、系统检查等方式,对1306个在建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印发整改意见1458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32平方公里。全面完成水利部、省水利厅遥感监管发现的98个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有序推进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修水杭口雷岭小流域等5条小流域治理项目全面完工,完成投资1215万元。持续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指导都昌县苏山乡合岭村上舍自然村等15个自然村成功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村。12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联合召开《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我市介绍水土保持监管典型经验做法。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水利改革效能持续增强。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有力有序推进一批涉水改革。一是创新水利综合监督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全市水利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统筹规范水利行业综合监督、专业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起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水利行业监督体系,将监督工作态势由自上而下、上查下改,转向自下而上、下查上帮发展,创新做法得到省水利厅高度认可。二是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在推行统一服务“2+N”模式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分级供水管理服务,各县(市、区)“统一服务”工作内容、标准、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庐山市、彭泽县、濂溪区等全面完成2023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全省先行县建设任务,并以优秀等次通过验收。全面完成13个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落实投资6.1亿元,受益人口97.85万人。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一厂一策”、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千吨万人及以上标准化水厂达标创建53个,百吨千人标准化水厂达标创建5个。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84.4%。三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完成12个建制县和2个非建制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评估和市级验收,累计完成改革面积299万亩,占总任务面积的100%,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基本健全,并建立调价机制和分类分档水价,德安县入选全省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县。永修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推行“储值点餐”模式,获《江西改革工作简讯》推广改革成效。加快推进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攻坚行动,超额完成了2023年度建设任务。四是深入推进用水权交易改革。严格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立足九江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先后完成了26例水权交易,交易水量近1100万方,交易额近180万元,有效保障用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024年,市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为引领,以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争资争项上再加力,在行业监管上再加压,在水利建设与管理上再加强,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完善治水体系、提升治水能力,为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九江篇章提供坚实水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