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能力情况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14:42 来源:工管中心 邹洪波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水办函〔2024〕20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4-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77
- 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九水办函〔2024〕20号
九江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
监督履职能力情况巡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对市县质量监督履职巡查的要求,根据《九江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九江市2024年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九水监督字〔2024〕3号)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底对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巡查目的
通过开展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工作履职巡查,一是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质量监督行为,落实质量监督责任,有效指导并督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切实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二是通过履职检查促进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优良率的提升,达到年初质量目标要求。
二、巡查范围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抽取1至2个由其实施质量监督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巡查内容
(一)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管理情况。检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包括制定质量监督制度、划分质量监督责任、检查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加强质量监督能力建设等;检查质量监督机构设立或质量监督具体工作委托、制度制定、监督人员配备、监督经费保障、设备配置等情况。
(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对抽取的在建项目,检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对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巡查成果
巡查成果以巡查工作报告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巡查开展情
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建议等。巡查成果汇总整理后,以一县一单的形式予以印发。本次巡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县级质量考核计分体系。
五、工作组织
巡查组由组长、成员组成。巡查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组别 |
县(市、区) |
巡查组成员 | |
组 长 |
成员 | ||
1 |
修水县、武宁县、都昌县、永修县、彭泽县、庐山市 |
余景星 |
邹洪波、万滨、周肇国 |
2 |
德安县、瑞昌市、湖口县、柴桑区、濂溪区 |
陈革 |
曹锋、欧阳光、廖文超 |
六、工作要求
请有关单位做好巡查准备及配合工作,明确巡查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和联系人。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对在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九江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