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1 17: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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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8-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17
- 责任部门:
都湖灌区项目位于九江市都昌县和湖口县,范围涉及都昌县和湖口县大部分地区(不含湖口县紧靠长江的凰村乡和流泗镇),设计灌溉面积84.82万亩,其中都昌县62.45万亩,湖口县22.37万亩。工程实施后,预测可新增灌溉面积34.95万亩,无恢复灌溉面积,改善灌溉面积25.67万亩,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3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管道水利用系数达到0.92以上,管道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88以上。
一、水利部门全方位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都湖灌区项目建设,由市水利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协调调度督促项目前期工作进展。2023年4月,都昌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都湖灌区项目入规相关事项,同意启动都湖灌区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市水利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都昌县为规划阶段前期工作牵头责任主体,规划阶段前期工作由都昌县、湖口县共同推进;印发《九江市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调度方案》《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调度工作方案》《九江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通知文件,协作配合全方位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现阶段都湖灌区项目已纳入《江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和《九江市水网建设规划》等,同时是《江西省水网建设规划》中环鄱阳湖灌区的子项工程。
二、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地方水利建设,2024年安排市级水利发展资金346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利项目的市级配套、市本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奖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市级奖补等方面;市发改委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推进都湖灌区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大力响应国家关于稳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水利建设拉动内需的机遇,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方式多途径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尽快使都湖灌区项目早日建成运行;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市级规划成果于2023年12月18日获省政府批复,都昌县、湖口县等12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于2024年3月7日获省政府批复,都湖灌区大型灌区建设项目已列入该都昌县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选址不确定性项目清单;市农业农村局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2023年全市投入52.15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73.84万亩,其中都昌县、湖口县共投入12.876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2.92万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市审批局将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要求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划转事项优化调整清单和市本级划转承接事项清单(2023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高效执行相关审批权限,认真做好市级划转事项的审批和协调工作,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发挥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都湖灌区前期工作。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落实前期工作经费,解决可研、初设等各个环节设计费缺口大的问题;二是积极与市发改委沟通协调,使该项目达到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条件,待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窗口开启后,积极申报,争取上级建设资金,力争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受益;三是积极主动对接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审批和开工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