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40195号提案的答复清单

发布时间:2024-09-02 10:31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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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9-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19
  • 责任部门:


案由

关于加强中小河道治理及环境整治的提案

集中规划河道整治工作

已完成的事项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理、依法治污,有效地推进了包括中小河道在内的河湖保护与建设。1.规划层面,先后编制了《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九江市水网建设规划》2.措施层面,坚持“一河一策”先后编制了《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九江市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九江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实施细则(试行)》《九江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3.治理层面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河道长度千余公里;在市中心城区,积极推进琵琶湖、龙开河、十里河(濂溪河)等以及八里湖、两湖(甘棠湖、南门湖)治理等一批水环境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

已推动的工作

1.开展流域治理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开展管网精准排查,中心城区管网(含小区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溯源,采取控源截污、污水管网建设、清淤疏浚等工程性措施进行管网改造;3.推动涉河问题整治,持续实施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排查整治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0.95%。4.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建设相关项目共计220个,已完工182个,在建38个;5.推进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系统谋划再生水管道与城市河道联网联供联调的再生水利用配置布局,实施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全面提高污水处理再利用率。

下年度待落实的事项

1.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力度,深入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治,抓好长江、重点河湖以及市城区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示范片区建设,抓好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项目。3.持续抓好河湖问题整改。对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尤其是进一步落实入河排污口、管网、河道问题整治措施,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加大爱河护河宣传力度

已完成的事项

1.标示方面,一是设置公示牌,在全市辖区内的江河湖(库)分段设置了1626块河湖长制公示牌;二是设立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市、县两级已设立河湖长制主题公园15个;2.宣讲方面,一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河湖保护周”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河湖长制进党校宣讲活动,已连续三年市级河湖长到市委党校进行宣讲;三是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六进”(进公共场所、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宣讲活动;四是组织“长江保护法网络知识大赛”“百万网民学水法”法规专场网上答题活动;3.创建方面,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全市78个志愿服务组织8千余名志愿者开展爱水护水“河小青”志愿者服务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已推动的工作

1.加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指导职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开展专项视察和监督活动;2.畅通渠道,借助“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关切的水环境问题;3.宣传引导,用好九江日报等媒体资源,采取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对中小河道整治宣传引导。

下年度待落实的事项

1.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宣贯实施;2.进一步加大我市河湖治理保护的宣传力度;3.进一步开展“守护美丽河湖·共享生态文明”志愿者活动,以“党建+”“河小青+”多元化开展爱河护河行动。

强化管护养护工作举措

已完成的事项

1.地方立法方面,制定出台了《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立法;2.组织责任方面,建立江河湖库渠全纳入、市县乡村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确定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518人,落实基层河湖管护和保洁员6523人,明确了“保、管、挂”职责任务;2.巡河巡查方面,建立了河湖长巡河制度,仅2023年,各级河湖长巡河共计12.4万人次,整治发现问题1482个;3.源头管控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严禁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业园区和化工项目,先后拒绝产业相对低端和排放较大的投资项目400多个。4.涉河审批方面,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对涉河涉水工程的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严格做到全程监管和执法,杜绝无序设置排污口,违规侵占河湖的行为发生。5.执法监管方面,利用河湖长制平台,建立了“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机制优势,深化“两法”衔接共管,联合开展河湖涉水问题综合执法。

已推动的工作

1.推进河湖健康评价,按照江西地方标准《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导则》,已开展50条重点河(湖)健康评价工作2.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了水利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了水质监测制度和地表水预警—巡查—复核机制,实行河湖水质监测和排口溯源排查,对八里湖各入湖实施水质在线监测;对市中心城区十里河、护池河、龙开河等河流水质每月例行监测,适时分析研判,推动解决突出问题3.推进一体运维模式,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泵站、河(湖)、岸一体化,构建城市级水务智能调度及运营管理平台,提升系统统筹和运维管理能力;4.抓好河道清洁保洁。各地落实维护养护经费,采取“第三方外包+乡村保洁员+运管单位”等形式,对河道岸线(堤防)进行管护养护和水域岸线清洁保洁,据统计2023年累计打捞垃圾5084吨,累计打捞次数46518人次。5.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构建“人防+技防”现代监管体系,借助卫星遥感,实施“无人机航测+实地核查”,从严打击违法排污、违章搭建、填埋侵占河湖等行为。

下年度待落实的事项

1.进一步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突出抓好中小微河道、水库等涉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持续改善河湖面貌;2.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把涉河建设项目受理、审查、许可关,强化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3.进一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环境监测和科技支撑,提升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监测和应急预警能力;4.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河湖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施网格化监管、常态化执法,依法保护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