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复核
文章来源:九江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建管科 傅建伟
12月4日至9日,按照《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在前期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复核。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今年省水利厅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从9月至12月对 2022 年以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违规发包、工程进度滞后、EPC及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设区市水利局组织抽查复核,抽查县(市、区)数量不少于 40%,每个县(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 3 个,EPC 及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全部抽查。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市级抽查复核工作,组成三个组,每组分别由一名领导带队,一位科长担任组长,抽调一名熟悉招投标工作的同志,并专门外聘质量和财务方面两名稽查专家参加,以保证抽查复核的效果。按照比例,共抽查永修县、共青城市、瑞昌市、庐山市、湖口县、彭泽县等6个县(市)23个水利建设项目,其中EPC 及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17个。
由于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抽查组马不停蹄开展工作,每个项目必到现场,检查工程外观质量、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等方面的情况,随即认真查阅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参建单位的项目资料,有时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加班加点。


本次抽查复核,23个项目共发现工程项目决策、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资金安排使用等方面问题173个,各组均向县水利局和项目参建单位作了反馈,交付了问题清单,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通过开展抽查复核,特别是聘请稽查专家参加检查,更加深入地帮助各项目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效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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